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我要查询 : 低保申请低保标准

办理条件

1、城镇低保申请条件

持有文山州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按家庭收入计算,人均月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不论其年龄、职业、健康状况如何,是否在城镇居住,所在单位何种性质,都应纳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持有文山州农业居民户口,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

注:文山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核定为月人均130元(2009年数据,仅供参考)。

文山州家庭收入计算办法

办理材料

一、必交材料

1、书面申请;

2、户口簿;

3、申请人(户主)居民身份证;

4、结(离)婚证;

5、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

6、赡养费和抚养费证明;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婚姻状况证明、社保缴费证明、解除劳动关系合同、计划生育缴罚证明、学生在校情况证明、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残疾证明等。

二、户口选交材料

1、农村户口低保材料

(1)打工收入证明;

(2)残疾或患病情况证明。

2、城市户口低保材料

(1)在校学生证明;

(2)房产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社区居(村)委会对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进行信息核对;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信函索证;
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民主评议、公示、审核上报;
5、区、县(市)民政局入户抽查;
6、区、县(市)民政局审查、公示、审批、发证。

办理地址

文山市民政局
地址: 凤凰路与金石路交叉处
电话:(0876)2122620

文山其他市县民政局地址电话

办理时限与费用

1、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的低保申请,从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批;不符合条件的,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具体审批时间如下:

农村低保申请时限

(1)村委会初审:核实情况7天,公示3天;

(2)乡镇审核:核实情况5天;

(3)区县市民政局审批:民政部复核情况5天,公示3天,

城市低保申请时限

(1)居委会核对家庭情况:核实情况7天,公示3天;

(2)街道办核查、评审、公布:5天;

(3)区民政部门核查、评审、公布:办结审批5天,公布3天。

注:低保金按月发放,一般由低保对象直接从银行或邮局领取低保金;对行动不便和年老多病的低保对象,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居委会可委派专人将保障金按时送达。

2、办理费用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