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我要查询 : 未婚证明办理

办理条件

1、达到法定年龄的本地居民,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2、婚姻状况为未婚、离异或丧偶。

办理材料

1、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身份证原件

3、一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张

4、其他材料:(1)原来离过婚的,应提供《离婚证》。

 (2)丧偶者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原配偶死亡证明。

办理流程:

1、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即可。

2、民政部门婚姻可以根据所掌握的婚姻登记档案为当事人出具在本辖区内“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并备注不包括在本辖区域外的其他地方的婚姻登记。

办理地址

文山县民政局结婚登记处

地址:文山县

电话:0876-2140384

文山市各区婚姻登记处联系地址及电话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