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文山州目前是否取消单独二胎的间隔时间了?间隔时间又是多久?文山本地宝为你解答。
按照《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符合再生育规定的,生育间隔时间应当在4周年以上。具体规定如下:
第二十条少数民族农业人口在执行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基础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提出申请,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都是居住在边境村民委员会辖区内的少数民族;
(二)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阿昌族、怒族、普米族、布朗族的。
第二十三条符合再生育规定的,生育间隔时间应当在四周年以上。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需要缩短生育间隔时间的,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生育间隔时间可以缩短至三周年。